(原标题: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关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承诺。主要包括:
股份锁定: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稳定股价: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采取回购股份、增持股份等措施稳定股价。
欺诈发行回购:如公司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上市,将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填补即期回报:公司承诺通过加强研发、拓展业务、提高运营效率等措施,降低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利润分配: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内,每年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承诺约束措施:如未能履行承诺,将采取公开道歉、补偿投资者损失、延长股份锁定期等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承诺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