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现将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包括《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证券部,联系人为刘皎,电话025-66612000,邮箱info@hansonggroup.com。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由董事会提出,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1/2以上表决权通过。特殊情况无法分红时,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并披露原因。
公司章程建立了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权等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便利,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天下午3:00,不得迟于当天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条件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