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小俊))
本人陈小俊,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提名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承诺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课程学习。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要求。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此前未在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核实并确认符合任职资格。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