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利德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授权等。解除限售条件方面,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考核均已达标。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4人,可解除限售8.9040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37.130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12.7750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5.09元/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4.09元/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16万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3.7349万股。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