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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 《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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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37,984,837元,住所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诊断试剂及检测器具和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公司股份总数为6,637,984,837股,每股面值一元。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或回购股份,但需遵循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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