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决策参与权,保护投资者权益。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股东所持每一股份对应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细则涵盖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候选人提名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提名人须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需提交详细资料并作出书面承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候选人方可进入选举程序。
选举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每位股东的投票权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投票过程中,股东会工作人员发放选票,股东投票数不得超过其累计投票数最高限额,否则选票无效。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在下次股东会补选。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