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尔泰”)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江新材”)51%股权的核查意见。威尔泰将向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和自然人购买紫江新材30,285,330股股份。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购买和关联交易。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根据重组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函,参与本次重组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也未因涉嫌内幕交易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该规定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核查意见签署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