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紫江新材30285330股股份(占紫江新材股份总数的51%),构成重大资产购买及关联交易。经自查及审慎判断,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具体而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紫江新材的股份,不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前后,公司及紫江新材均独立运营,交易完成后紫江新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此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