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新锦动力: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1商务办公楼,电话:0311-89891080传真:0311-89891085邮编:050000,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25年7月15日,以1.6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572.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572.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锦动力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