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情形、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其他情形。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7月15日,以1.61元/股的价格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572.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572.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