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召开,会议通知于7月11日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其中刘海生先生、王紫睿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珊珊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应资格,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公司确定2025年7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61元/股的价格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572.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同时以相同价格授予87名激励对象572.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备查文件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