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在杭州市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秀昭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永续类债券的议案》和《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关于注册发行永续类债券,公司拟在境内注册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永续类债券,分为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不超过10亿元和可续期公司债不超过10亿元。发行对象为专业投资者,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债券期限不超过5+N年,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等。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债券注册发行相关事宜。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公司拟对通过下属子公司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温州浙建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6,164.69万元,展期年利率为8%,展期至2028年12月31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整体风险可控。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