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14时在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公司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蔡再华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48人,代表股份323,264,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831%。现场出席股东6人,代表股份273,978,761股;网络投票股东342人,代表股份49,285,922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