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发行面值总额5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158.4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廊坊项目投资金额6483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42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廊坊全京申提供不超过17260.72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廊坊全京申注册资本85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