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未公开信息,如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重大债务违约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信息依法公开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和人员。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谋利。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对于违反规定的知情人,公司将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