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电新能公司章程)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由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注册地为福州市,注册资本待定。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待定,发起人包括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与召开程序、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构成与职责。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重大事项经党委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定。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保财务透明。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明确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章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