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此外,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监事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5年7月14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14.0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特此公告。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