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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普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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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普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为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审阅了相关文件并发表意见。

截至2025年7月14日,本次股票授予已取得如下批准和授权: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同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2025年6月26日至7月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2025年7月8日,监事会发布核查意见;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等事宜;同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授予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特定情形。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14日,授予对象为17人,授予数量为497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5.30元。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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