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定义了独立董事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制度强调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包括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持有公司股份一定比例的股东及其亲属等。
独立董事任职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良好个人品德。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由公司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出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每年需自查独立性情况并提交董事会评估。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还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给予适当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