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意见)
关于《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意见,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要求,基于国中水务对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的说明进行了答复。主要内容包括:1)关于投资北京汇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0.72亿元,占归母净利润比例为165.29%,并解释了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以及未实缴出资对公司股东权利的影响;2)关于业绩波动,公司解释了工程服务收入下滑但毛利率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其他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增加的原因;3)关于其他收益,公司说明了2024年确认的0.26亿元政府补助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的依据;4)关于私募基金,公司披露了十全十美基金的底层投资标的及变动情况,并解释了损益确认的依据;5)关于持有待售资产负债,公司详细列示了天津碧晨和东营污水的持有待售资产和负债构成情况,以及相关交易进展和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