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回购注销原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且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14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总计213,800股股票回购注销。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回购股份数量213,800股,注销股份数量213,800股,注销日期2025年7月17日。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48元/股。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48元/股;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13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4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17日完成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为207,6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421,400股减少至207,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变,合计由111,150,500股减少至110,936,700股。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