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此次行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副总经理刘垒,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英,财务总监刘必发以及151名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行权分配情况为:刘垒获授6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19.5万份;孙英获授25万份,可行权7.5万份;刘必发获授20万份,可行权6万份;151名核心人员共获授790万份,可行权237万份。总计90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27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1%。孙英已于2024年12月10日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留任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上表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