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制度)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于2025年7月12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包括但不限于受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受到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等。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负责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关注公司传闻并求证真实情况;组织董事和高管培训;督促董事和高管遵守法律法规;管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事务等。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其正常履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解聘需有充分理由。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公司还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尽快确定人选。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