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1,019,999,993.18元,发行数量为73,966,642股,发行价格为13.79元/股。本次发行对象共15名,包括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限售期为6个月。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与完善,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保荐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审计及验资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但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仍为光电集团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