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就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相关部门需提供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工作业绩等资料供薪酬委员会决策参考。薪酬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薪酬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