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完善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权、职责及行为规范。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制定员工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审批日常费用支出,在授权额度内决定财产处置和固定资产购置,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文件。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受托分管部门并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需维护公司财产权,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实施董事会确定的任务和经营指标,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经济效益,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工作,不得越权行使职责。总经理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行为,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或挪用资金,不得公款私存,未经批准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总经理违反规定所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害的应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设有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日常行政、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工作。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重大事项,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总经理在投资项目、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有具体工作程序。总经理会议议题经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署下发执行。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解聘事由包括董事会决议解聘或总经理主动辞职。总经理离任时须进行离任审计。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