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制度规定,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独立董事需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应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供独立董事审阅,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履行职责,重要文件需签字确认。
管理层应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安排实地考察。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独立董事需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后分别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和初步审计意见,关注业绩预告及更正情况。如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并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纠正或停止,及时向董事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独立董事应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确保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间,可要求补充或延期召开董事会。若对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应陈述理由并发表意见。此外,独立董事还需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