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苏州龙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信用账户内的所有公司股份。

根据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以下情形不得转让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未足额缴纳罚没款、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年内新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可转让数量,年内权益分派同比例增加可转让数量。

禁止内幕交易方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及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期间买卖股票。相关人员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制度还规定了法律责任,违反制度将追究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苏州龙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