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A或B的归属比例为100%,考核结果为C的归属比例为80%,考核结果为D的归属比例为0%。2024年度,72名激励对象中,70名考核结果为A或B,2名考核结果为C。因此,公司决定作废2名考核结果为C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股。本次作废事项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后续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