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制度规定,尚未公开的信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且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对外公布事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需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履行必要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相关人员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等欺诈活动。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个人不得代表公司或董事会发布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也不得提供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拒绝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要求,并对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保密提醒。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责。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