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正大中心北塔 11-12 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76666传真:010-65876666。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接受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下午 14 点在重庆市渝北区创新经济走廊食品城西一街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28,617,9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45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天泓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分别为:同意股数 123,441,816 股(95.9756%),反对股数 5,158,130 股(4.0104%),弃权股数 18,000 股(0.0140%);同意股数 123,511,016 股(96.0294%),反对股数 3,692,930 股(2.8712%),弃权股数 1,414,000 股(1.099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