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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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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权范围,规范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代表公司签署文件,并审批未达特定标准的交易事项。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决定对外投资和担保等重要事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特定情况下,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会议。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发送,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应对公司忠实勤勉,遵守工作纪律,连续缺席会议需说明并披露。董事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并在规定期限内有效。公司可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因违法行为导致的责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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