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计划,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论证。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应根据发展规划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超募资金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变更募投项目需由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进行持续督导。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违反制度致使公司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