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公司应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