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该激励计划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6月20日至6月29日,公司公示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4年7月9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4月24日,公司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2025年7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授予价格调整为18.33元/股,作废3.91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127.15万股,涉及142名激励对象。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