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接待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咨询和服务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长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重大信息。
重大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信息,或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内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高管等。内部人员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买卖公司证券或推荐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公司应保证在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重大信息,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替代正式公告。公司还应采取措施确保重大信息在公开前的保密性,如签署保密协议等。违反保密规定的内部人员将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