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条例。这些委员会均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由三名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同样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各委员会设有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各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所有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