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经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需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风险,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单位,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详尽资信状况资料。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特定情形下不得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分为董事会和股东会两级,超过一定额度或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审批。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明确条款内容。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担保管理,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保密。违反规定擅自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受到相应处分。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