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6月25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14:30在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357号西典新能总部206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1名,代表股份109,31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479%。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利润分配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九项子议案)及对外投资暨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并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