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针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发表意见。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101923255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356731392.50元(含税),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19%。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相应调整。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3041625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113327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101908355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3462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3462元。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