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2.14元/股。
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5元(含税)。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需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公式为P=P0-V=32.59-0.45=32.14。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薪酬委员会、监事会均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此次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