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
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中,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线路补贴款相关政策条款、修订时间和内容:线路补贴款即接网工程补贴,相关政策自2012年起逐步完善,国家持续优化新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接网工程的补偿方式。2024年以来,主管部门加强了对接网工程回购工作的监管。
政策对公司线路补贴确认及计量的影响:公司根据政策确认应收线路补贴,并在2018年6月前确认了应收线路补贴款。2018年6月后,公司停止确认新的应收线路补贴。
每年末对线路补贴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评估情况及依据: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基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评估。2024年末,公司对线路补贴款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理由是补偿方式发生变更,线路补贴款的可回收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通过查阅政策文件、实地访谈等方式,确认公司2019-2023年度对线路补贴依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合理,2024年末对线路补贴款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合理,计提时间准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