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回购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外,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223,477,233股,扣减回购专户中的1,179,900股,以222,297,333股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1,114,866.65元(含税)。公司在2025年两次回购股份,第一次回购1,179,900股,支付3,000.54万元;第二次回购678,100股,支付1,500.77万元。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总股本223,490,233股,回购专户中存放1,858,000股。根据差异化分红方案,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221,632,233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21.23元/股,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