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5,9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0,163,802.37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会同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子王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存放金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丙方作为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并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乙方需按月向甲方和丙方提供账户对账单,若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与调查账户,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