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兴业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兴业集团分别解除了38545873股、13000000股和20000000股的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分别为7.94%、2.68%和4.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2.17%、0.73%和1.13%,质押开始日期分别为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23日和2017年4月26日,解除质押日期均为2025年7月8日,质权人为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合计解除质押股数为7154587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3%。截至本公告日,兴业集团持股数量为485240420股,持股比例27.33%,累计被质押数量为93477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兴业集团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备查文件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