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8日修订生效)。规则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会议通知应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设现场会议,也可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