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如董事会决议、重大交易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信息,采用中文文本,必要时提供外文文本。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公司应设立严格的审查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