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曹袁丽萍,住所位于中国香港。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减少,签署日期为2025年7月。曹袁丽萍将其持有的群兴公司25.00%股权暨4股股份以1美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曹志欣。转让完成后,曹志欣将合计持有群兴公司50.00%股权,曹袁丽萍不再持有群兴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曹其东、曹袁丽萍及曹志欣变更为曹其东、曹志欣。群兴公司直接持有永新光电100.00%股权,永新光电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变动前,曹志欣及其父母分别直接持有群兴公司25.00%、50.00%和25.00%的股权,群兴公司通过永新光电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2,217,2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99%。本次变动后,曹袁丽萍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权益变动发生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永新光学上市交易股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