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志欣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1美元/股的价格受让曹袁丽萍持有的群兴公司25.00%股权暨4股股份。转让完成后,曹志欣将合计持有群兴公司50.00%股权,曹袁丽萍不再持有群兴公司股权。群兴公司通过永新光电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2,217,2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99%。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曹其东、曹袁丽萍及曹志欣变更为曹其东、曹志欣。
曹志欣为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中国香港,最近五年任职多家公司董事或高管,涉及光学仪器制造、投资控股等业务。曹志欣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曹志欣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亦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资产重组、调整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修改公司章程等计划。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曹志欣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