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技术产品发展方向提出建议,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